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新网银川5月15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15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近日,该部门联合宁夏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维护残疾孤儿合法权益,更好保障孤残儿童健康成长。
据了解,《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实施,从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加强救助政策衔接、加大关爱服务力度三个方面对宁夏残疾孤儿收养范围、收养程序、保障政策、补贴程序、跟踪回访等内容进行明确。
《通知》中所称残疾孤儿,是指宁夏区内0—18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身患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的残疾孤儿、儿童福利机构内抚养的残疾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残疾儿童。
《通知》规范了残疾孤儿的收养程序,明确了被收养残疾孤儿的保障政策。《通知》中提到,收养残疾孤儿家庭办理落户手续后,可向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被收养残疾孤儿继续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登记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
《通知》中还提到,为切实保障被收养残疾孤儿合法权益,办理收养登记的县级民政部门和被收养残疾孤儿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将在收养登记分别满1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开展跟踪回访,全面了解被收养人融入家庭情况和生活成长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心理辅导。同时,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应对收养残疾孤儿家庭进行定期探访,并建立探访档案。
《通知》中特别提到,在回访、探访过程中,发现收养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被收养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收养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不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条件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县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处置。(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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